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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18-07-10 17:17:13  |  供稿:教务处  |  点击次数:9750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合理有效地利用教室资源,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室指学院的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按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教室和流动教室两类。固定教室是指分配给特定班级使用和管理的教室,其余教室为流动教室。

第二章  教室分配

第三条  按照“一、二年级固定,三、四年级流动”的原则分配教室。

第四条  教务处根据各系一、二年级班级数为各系分配固定教室,其余教室作为流动教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各系负责将教务处分配的固定教室分配到本系一、二年级各班级;教务处每年根据各系班级数的变化情况,对固定教室动态调整一次。

第五条  各系一、二年级理论课程(包括班额较小的合班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各班固定教室授课;三、四年级课程、班额较大的合班课程及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根据开课计划向教务处申请流动教室排课。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教务处负责全院所有教室的调度、分配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全院流动教室的管理、保洁及开放工作。

第七条  各系负责本单位固定教室的管理、保洁工作。

第八条  后勤管理处根据实际需求,负责为各类教室配备桌椅,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  实验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四章  使用要求

第十条  教室是学院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教室用途,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安排的教室和时间开展教学活动,对已排定的上课时间和教室,不得随意变动,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变动时,须事先向教务处申请,办理调课和教室借用手续。

第十二条  借用教室的单位,应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教室使用申请单》(附件1),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三条  凡进入教室的人员应自觉维护教室的文明环境。进入教室时,应当着装整齐,严禁在教室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第五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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